郑清春 校党委常委、副校长
分管工作:负责本科生教学(含招生)、研究生教育、学科建设、财务、
继续教育、体育工作。
分管部门、单位:教务处、招生工作办公室,研究生院,学科建设办公室,财务处,继续教育学院,
体育教学部,工程训练中心,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。
联系单位:机械工程学院,社会发展学院,海运学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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